2010到2011CBA半决赛江苏(半决赛天津江苏)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国家对土地的管理力度在逐渐加大。在平时的生活中,由于需要进行城市化建设或者基础设施建设就需要征收项目附近的土地,我国法律规定征收土地必须要进行补偿,每个地区会存在差异
一、江苏省征地补偿标准
(一)征地补偿
1、江苏征地补偿新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二)其他税费
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三)征地工作程序
1、告知征地情况。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3、组织征地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
二、江苏征地补偿具体计算标准
对于江苏省征地补偿标准的具体规定如下:
征用土地按照以下标准给予补偿:
(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的,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倍计算;
2、征用精养鱼池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至十二倍计算,征用其他养殖水面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八倍计算;
3、征用果园或者其他经济林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二倍计算;
4、征用其他农用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计算;
5、征用未利用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至五倍计算;
6、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非农业建设用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计算。
(二)安置补助费
1、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征用耕地的面积计算。征地前被征地单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十五分之一公顷以上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五倍;人均耕地不足十五分之一公顷的,从六倍起算,人均耕地每减少一百五十分之一公顷,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一倍,但最高不得超过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2、征用其他农用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该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的百分之七十计算;
3、征用未利用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非农业建设用地的,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补偿费,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确定;
2、农田水利工程设施、人工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按照等效替代的原则付给迁移费或者补偿费;
3、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的产值计算,能如期收获的不予补偿。可以移植的苗木、花草以及多年生经济林木等,支付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给予合理补偿或者作价收购。
上述规定的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每公顷低于一万八千元的,按一万八千元计算。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行使土地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但被征用的属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又未能调整其他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土地给农民继续承包经营的,应当将不少于百分之七十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条件将土地补偿费用于发展生产、解决农民生活出路的,可以在取得被征地农民同意后,统一安排使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安置人员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经批准占用国有农用地,导致原使用单位受到损失的,可以按不高于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同类土地的标准予以补偿。
江苏省根据土地原本利用类型的不同划定了不同的补偿标准,其中菜田的补偿标准是最高的,最低的是旱田,土地征收的时候具体会按照前三年被征收的同类土地的产值的相应倍数计算,对地上的附着物也会予以补偿。
2011-2012赛季CBA联赛详细赛程
2011年11月19日一
1佛山~山东19:30佛山
11月20日(日)
2福建~山西19:30晋江
3青岛~上海19:30青岛
4八一~东莞19:30宁波
5广厦~天津19:30杭州
6广东~浙江19:30东莞
7北京~吉林19:30北京
8辽宁~江苏19:30本溪
新疆~轮空
11月22日二
9浙江~东莞19:30义乌
11月23日(三)
10山东~上海19:30济南
11江苏~广东19:30南京
12山西~新疆19:30太原
13青岛~广厦19:30青岛
14八一~福建19:30宁波
15天津~吉林19:30天津
16北京~辽宁19:30北京
佛山~轮空
11月25日(五)三
17浙江~福建19:30义乌
18山东~广厦19:30济南
19佛山~上海19:30佛山
20天津~辽宁19:30天津
21广东~北京19:30东莞
22江苏~东莞19:30南京
23吉林~青岛19:30长春
24新疆~八一19:30乌鲁木齐
山西~轮空
11月27日(日)四
25江苏~福建19:30南京
26山西~八一19:30太原
27东莞~北京19:30大朗
28广厦~佛山19:30杭州
29广东~天津19:30东莞
30吉林~山东19:30长春
31辽宁~青岛19:30本溪
32新疆~浙江19:30乌鲁木齐
上海~轮空
11月29日五
33辽宁~山东19:30本溪
11月30日(三)
34福建~北京19:30晋江
35佛山~吉林19:30佛山
36山西~浙江19:30太原
37青岛~广东19:30青岛
38上海~广厦19:30上海
39东莞~天津19:30大朗
40新疆~江苏19:30乌鲁木齐
八一~轮空
江苏高考时间安排具体如下:
2011年江苏高考时间安排
日期 时间 考试科目
6月7日 上午9:00-11:30 语文
6月7日 下午3:00-5:00 数学
6月8日 上午9:00-11:30
6月8日 下午3:00-5:00 英语
6月9日 上午9:00-10:40 物理/历史
6月9日 下午3:00-4:40 化学/生物/政治/地理
江苏警察警官学院2021分数线:535分。
江苏警官学院(JiangsuPoliceInstitute),坐落于江苏省南京市,是江苏省公安政法类本科院校,是中国首批建立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
学院前身是创办于1949年的南京市公安学校。1953年更名为江苏省公安学校。1982年更名为江苏公安专科学校。1998年至2000年,江苏省人民警察学校、江苏省司法学校先后并入江苏公安专科学校。2002年学校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江苏警官学院。2011年被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列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省立项建设单位,2012年起与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工业大学联办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2021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警务硕士学位授权点。
2011的语文比去年稍难,考得冷,怪怪的2011的数学、英语较简单选修的话我只知物理、生物都挺难得,尤其是物理,达A难,生物想达A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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